环境影响评价
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由安徽省中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望江经开区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40000m3/d,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28400m3/d;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保持20000m3/d不变,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6000m3/d。
服务范围:望江经开区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服务印染产业中心企业生产废水;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服务含印染中心在内的整个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水。两者均不含生活污水。
项目地址: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厂位于印染产业中心(望江经济开发区望江大道与塞口路交叉口西北角);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望江县污水处理厂内(望江经济开发区望江大道与赛口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分析:2座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压滤机冲洗废水、压滤机滤液、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及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臭气产生单元主要有:各调节池、气浮池、冷却塔、水解酸化池、污泥池、污泥压滤间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格栅井及提水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单元。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搅拌机、加药泵、冷却塔(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等设备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水处理物化污泥、剩余污泥、废PTA压滤渣(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废包装袋、在线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RO反渗透膜、废除臭设施填料、生活垃圾等。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2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水包括:压滤机冲洗废水、压滤机滤液、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分别进入低浓度废水调节池(粗格栅井)后,再进入各自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厂出水接入改建的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水泵提升进入长江。2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望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通过水泵提升进入长江。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2座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在采取调节池加盖、污泥脱水车间封闭除臭等措施,恶臭产生节点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场所进行密闭,分别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治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2座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物化污泥、剩余污泥、废PTA压滤渣(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废包装袋、在线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RO反渗透膜、废除臭设施填料、生活垃圾等,物化污泥、废除臭设施填料在鉴定结果出具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在线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RO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剩余污泥委托有实力单位利用或处置;废PTA压滤渣作为再生物资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暂存和外运均按相关要求做到合理处理处置,达到零排放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基本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采用了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项目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2024年4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
报告书查阅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方式:www//lukree.cn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中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世豪
联系电话:18900569431
电子邮件:1056347540@qq.com
联系地址: 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28号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51-63870648
电子邮件:lukree@163.com 传真:0551-63870648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经开区九龙路东湖高新产业园13-1栋302室
建设单位:安徽省中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