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安徽雷尔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单轨车和APM车车体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徽雷尔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单轨车和APM车车体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雷尔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单轨车和APM车车体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单轨车和APM车车体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697m2,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和附房13851.20m2,办公及配套服务用房4050.08m2,及配套建设供排水、配电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单轨车大部件及基础件300辆、APM大部件100辆的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其他基本建设工程。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打砂房抛丸粉尘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喷漆废气(甲苯、二甲苯、NMHC)通过1套干式过滤棉处理后,同烘干废气、热风循环固化炉燃烧废气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RCO催化燃烧装置深度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其余车间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汇入青戈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于厂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对环境无直接影响;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废料间,委托物资回收部门清运回收。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打砂房抛丸粉尘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甲苯、二甲苯、NMHC)通过1套干式过滤棉处理后,同烘干废气、热风循环固化炉燃烧废气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RCO催化燃烧装置深度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相关标准,厂房无组织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限值;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青戈江。生活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3、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危险废物于厂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对环境无直接影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规定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虽然项目的实施会给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影响,但在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后,切实保持治理资金落实,保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论证,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lukree.cn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经开区九龙路东湖高新产业园13-1栋302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3870648;
电子信箱:lukree@163.com。
建设单位:安徽雷尔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0553-5856688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
1、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意见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网址:http://www.lukree.cn/display.asp?id=93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0年2月11日。
安徽雷尔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