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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16/10/9     浏览次数:    

安徽省环保厅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发布《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技监测处(国际合作处) 发布日期:2016-09-28 点击次数:1500


各有关单位: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标准,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DB34/2710-2016,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该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7日

附件:安徽省环保厅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发布《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pdf

附件:DB34/ 2710-2016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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